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沪价行(2000)第 187 号 沪财综(2000)第 055 号 关于调整本市托儿所、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为了解决托幼收费偏低的问题,提高保教水平和质量,促进 托幼事业的发展和规范收费,经研究,现就调整本市托儿所和幼儿园 收费标准等事项通知...
“现在的幼托机构,不说民办的学费数千上万的都有,就公立的幼托所来说,每个月的平均费用也要六七百元。父母双方加起来只能报销一百元,确实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政策链接 2000年,本市颁布的《关于调整本市托儿所、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行(2000)第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