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沈新南、邵玉妹和刘金法、胡杏仙要求获得涉案胚胎的监管权和处置权合情、合理,且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予支持。据此,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在人体冷冻胚胎监管权、处置权归属的问题上,应充分考虑胚胎处置权利的特殊性,结合伦理、情感、特殊利益保护等情理交融因素,在不违背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作出契合法理精神的判决。 【基本案情】 原告沈新南、邵玉妹诉称:原告之子沈杰与儿媳刘曦因自然生育存在困难,在依法取得准生证后,于2012年2月至鼓楼医院生殖医学中心采...
综上,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沈新南、邵玉妹和刘金法、胡杏仙要求获得涉案胚胎的监管权和处置权合情、合理,且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予支持。据此,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