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通知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省监测中心,厅属各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拒绝检查不详或者在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一、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处罚依据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省监测中心,厅属各单位: 《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处室、各单位在实施本《规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行政处罚的各项原则,切实做...
一、自本《细化标准》施行之日起,原《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赣环法字〔2017〕15号文件印发)第五部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自由裁量细化标准作废。 二、本《细化标准》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规定(试行)》(赣环法...
发文机关 江西省抚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字号暂无数据 发布时间2020-06-16 政策类型政策文件 发文主题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 展开全部内容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上级政策 序号 政策标题 发文机关 发文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2020-09...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 发文 城乡环保 医药,建材 发文单位:吉安市峡江县政府部门子站 发布时间: 2023-08-10 分享 收藏 政策详情 您当前为: 游客状态 ,文中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登录 后查看更多详情内容。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53-660 政策详情 ...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通知 赣环法规〔2021〕10号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省监测中心、厅直各单位: 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以下简称《细化标准》)印发你们...
一、本《细化标准》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规定(试行)》(赣环法规〔2020〕12号,以下简称《规定》)以及《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通知》(赣环法字〔2017〕15号,以下简称《通知》)正文的有关要求同时适用。本《细化标准》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