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根据省人民政府的提议,决定对《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人民防空工作由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并接受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领导。"第四款修改为:...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1999年6月30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03年8月1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修正 2010年9月1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2018年7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已由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9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防空工作,有效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本省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
(三)应修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缴纳易地建设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缴,并从滞纳易地建设费之日起,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
1.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2021修正五) 赣人常[1999]26号 江西2021-07-28实施 2.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2019修正四) 赣人常[1999]26号 江西2019-09-28实施 3.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2018修正三) 赣人常[1999]26号 江西2018-07-...
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防空工作,有效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本省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长期准备、...
1、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1999年6月30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03年8月1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作,有效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本省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其他...
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欢迎阅读。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作,有效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本省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其他有关法徇、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事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人民防空...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12-11-15 [4]湖北省政府. 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2013-01-10 [5]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的决定》的公告.2018-01-23 [6]福建省福州市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