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占用、征收重要湿地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占用、征收重要湿地的审核和审批,根据《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重要湿地,是指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省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的名录按照国际、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省重要湿地的名录由省人...
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的名录按照国际、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省重要湿地的名录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三条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重要湿地,确需占用、征收或临时占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申请占用、征收或者临时占用重要湿地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