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省法院与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现予印发,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参照执行。执行中如遇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施行,应按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执行。 各...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 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2011年) 温馨提示: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 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 各基层人民法院, 各市、 县(市、 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了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省法院与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 (二) 》,现予印发, 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参照...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 2011-11-08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苏高法审委[2011]14号 江苏省 内容: 劳动合同因劳动者退休而终止的,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此法规有错误,请您纠正。请点击此处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您想查找的...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 (一)2009年12月 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的通知,市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和市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省法院和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省法院与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现予印发,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参照执行.执行中如遇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