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职称〔2021〕2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意见,请及时告知省职称办。 原江苏省人事厅2006年10月印发的《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