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收费管理的通知 (苏价费[2008]153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物价局、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落实《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就规范涉案财产价格鉴证行为,适当调整相关收费标准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涉案财产价格鉴...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物价局、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落实《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就规范涉案财产价格鉴证行为,适当调整相关收费标准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是指经过依法批准执业的价格鉴证机构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以下简称办案机关(机构)...
鉴证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并支 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153号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文档信息
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收费管理的通知 (苏价费[2008]153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物价局、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落实《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就规范涉案财产价格鉴证行为,适当调整相关收费标准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涉案财产价格鉴...
一、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是指经过依法批准执业的价格鉴证机构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以下简称办案机关(机构))的委托,对办案机关(机构)在办理案件(包括民事、仲裁、行政、刑事案件等)过程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难以确定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和有偿服务进行价格鉴定、认证的行为。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