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日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15年4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李学勇 2015年4月2日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2005年2月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发布...
施行日期:2015-06-01 公布日期:2015-04-02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2015年4月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发布 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15年4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 2015年4月2日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15年4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2015年4月2日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
【字号】淮政办发〔2015〕103号 【施行日期】2015.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伤保险 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5〕1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苏省...
2015年4月17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经修订的《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此次修订是2010年《工伤保险条例》修订以后,江苏省对本省于2005年制定的老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老办法”)的一次重大调整。现就其修订内容中与老办法相比有较...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103 号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办法》 已于2015年4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