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23日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和《江苏省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