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会计师事务所违反《价格法》、《办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应向价格主管部门通报,需要进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及时移交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2010年9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审计、 会计服务收费行为, 保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细则。
附件:2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审计、会计服务收费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对会计师事务所违反《价格法》、《办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应向价格主管部门通报,需要进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及时移交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2010年9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