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从职责分工、调查评价与规划、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超采治理、监测计量、监督与考核及相关罚则等方面提出要求。详情如下: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
第一条 为加强地下水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发利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以及...
class="no-indent">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各流域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加强地下水保护开发利用管理,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 自...
第一条 为加强地下水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发利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地下水节约保护、开发利用管理、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等活动的水行政、自...
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地下水超采治理情况,会同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地下水超采区调整报告,向水利部提出地下水超采区复核申请。水利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超采情况予以复核确认后,可对超采区进行调整,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资源主管部门资管水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各流域管理机构: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加强地下水保护开发利用管理,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6月28日,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下水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
2023年6月28日,水利部、自然资源部为加强地下水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水资管〔2023〕214号。开发利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地下水节约保护、开发利用管理、...
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加强地下水保护开发利用管理,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近日,水利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实施《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聚焦地下水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注重与《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的衔接,对相关规定进一步...
据水利部网站讯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加强地下水保护开发利用管理,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水利部 自然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6月28日以“水资管〔2023〕214号”印发实施。 链接:《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水资管〔2023〕2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