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管控,规范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实施监管,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有序规范,为建设幸福河
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管控,规范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实施监管,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有序规范,为建设幸福河湖提供
【文号】办河湖〔2020〕177号 【施行日期】2020.08.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水电 正文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办河湖〔2020〕177号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加强河湖管理...
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管控,规范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实施监管,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有序规范,为建设幸福河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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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项目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
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关系到防洪安全、河势稳定、生态安全,是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河湖“清四乱”工作中,一些地方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今年汛期,新闻媒体对一些违法违规涉河建设项目也有报道,引发社会各界广泛...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办河湖〔2020〕177号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关系到防洪安全、河势稳定、生态安全,是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内容...
(一)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是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的基础。有堤防的河湖,管理范围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堤防背水侧护堤地宽度,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规定,按照堤防工程级别确定,1级堤防护堤地宽度为30~20米,2、3级堤防为20~10米,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