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明确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取消后的管理措施,水利部以水建管[2013]331号文印发了《关于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取消后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省水利厅进行了转发,并提出了要求。现将部、省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的决定及水利部、省水利厅要求,全市水务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