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位于天津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9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9500万人民币,并已于2015年完成了股权融资。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430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246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6条,著作权信息12条...
简介: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位于天津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9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9500万人民币,并已于2015年完成了股权融资。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430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242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6条,著作权信息12条...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5-5-4层、5层,法人代表为袁桂军,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
经审查,本院认为,本案为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属于海事法院受案范围。原告与被告上海长航国际海运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能...
一、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市福星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胡**、曹*、北京中海雅实科技中心、北京时代今日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苏北液化气有限公司、北京安行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博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92402687.39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等值财产。
上诉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刘宏周、马瑞霞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2018)豫0311民初640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青龙满族自治县致华矿业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正文 请求情况 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自然资源部等发出查询通知及现场调查等方式,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调查,未发现被执行...
冻结被申请人扬子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92042260.67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等值财产。 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由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同...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塑力集团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法院观点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案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