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标准指引》要求,制定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模板,要求养老机构统一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指导养老机构公开基本信息、服务资源信息、服务质量管理信息等。各地民政部门要在负责监管的养老机构张贴《关于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的宣传简报,并要求养老机构在简报上签署...
2022年11月,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定期开展存量摸底排查,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在排查中发现未经登记但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依法做好分类处置。这一举措( ) ①有利于规范我国养老服务...
各地民政部门要在负责监管的养老机构张贴《关于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的宣传简报,并要求养老机构在简报上签署不从事非法集资的承诺;要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等举报方式,鼓励群众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投诉举报;要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
各地民政部门要在负责监管的养老机构张贴《关于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的宣传简报,并要求养老机构在简报上签署不从事非法集资的承诺;要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等举报方式,鼓励群众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投诉举报;要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有关要求,及时公布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
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近日全文公布,对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作出了制度安排。既管合法,也管非法,明确将“黑机构”纳入排查范围 《意见》共3部分,明确提出了9项要求。聚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赋予民政部门在风险...
央视网消息:近日,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加强风险排查。民政部门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共享交换机制,要定期开展存量摸底排查。 意见强调,要加强源头治理。养老机构要规范内部管理,依法签订服务协议...
民政部等四部门发文:加大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力度 央广网北京12月1日消息(记者王晶)近日,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
一、加强风险摸排 (一)通过信息抓取及时掌握增量。省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对接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推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或者部门间的数据接口(统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范围中包含“养老服务”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自...
一、加强风险摸排 (一)通过信息抓取及时掌握增量。省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对接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推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或者部门间的数据接口(统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范围中包含“养老服务”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自...
四部门出台《意见》,防范养老机构非法集资 近日,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要加强源头治理。养老机构要规范内部管理,依法签订服务协议。民政部门要补充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养老机构备案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