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按照《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因病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此,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仅限于服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
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印发《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粤民优〔2012〕7号).2012-02-20 [3]浙江省民政厅.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16-05-16 [4]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管理办法》的...
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按照《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因病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此,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仅限于服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