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首先根据涉案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相关消费者的一般注意程度等因素来认定不构成正向混淆。在判断原告主张的反向混淆是否成立时,一审法院提出,为防止反向混淆成为过度保护小企业的“庇护伞”,要避免考虑被诉侵权标识的知名度。但需要重点考虑二者在市场上共存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结合利益衡量原则来判断是否构成...
一般情况下,反向电压的说法是针对一些具有方向性的元件(如:二极管,可控硅等)而言的.如说;二极管,加正向电压就导通,加反向电压就截止,等等.它所述的对象是元件而言.负电压的说法大部分是针对电路系统中"地"而言的,如电源电压为±12V,常称为正电压12V,负电压12V.有时,给二极管加反向电压也称为加负电压,在口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