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4月8日,各律所、律师开展自查,准备资料;4月9日-4月12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审核各律所、律师提交的材料;4月13日-4月30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对各律所、律师实行检查考核。 (二)复核整改阶段。5月6日至5月7日。律师事务所、律师未达到“合格”等次标准或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