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均属于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核安全法旨在加强核安全能力,保障核事业健康发展,明确核设施、核材料及相关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原则。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则关注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与人体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和平利用。两者共同构成我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