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 第一条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 第一条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2012 年 12 月 27 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第 12号公布 自 201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由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四部委联合下发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60万公里)的机动车实施引导报废.《规定》明确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
商务部发展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中小型印刷成语 文章来源:商务部条约法律部20130114 163336945文件类型:原始内容分类:政策 发行单位商务部发展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发展委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
2012年12月27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现已近一年的时间了,新规定报废标准如下: 一、新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规定》共11条,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的,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