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该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批准。原定密机关、单位对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有明确规定的,应当遵守其规定。
这次修订,对解密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将定期审核修改为每年审核,强调 机关、单位每年必须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并作出变更或者解密的决定,做到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04 四、关于保密制度 第三章保密制度主要规定了国家秘密载体、涉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