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离职起一年内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一年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起算点为: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 举例:劳动者2009年1月1日进入用人单位工作,2009年4月1日双方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间为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但劳动者应于2009年4月1日起1年内就上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