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按上述规定从重处罚外,一律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纳入对该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举报。对劝阻人、制止人、举报人打击报复或者威胁其人身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