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年3月22日最...
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所引用的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与新民事诉讼法出现了不一致,相关条文表述也亟待调整。 为切实做好新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民诉法解释》修改工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有力指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这一规定明确了公民住所地的确定标准,有助于解决因住所地不明确而引发的诉讼问题。法规 经常居住地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为了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10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对执行程序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这一规定明确了重大涉外案件的范畴,有助于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准确把握。法规 二、合同履行地的...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目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
22年4月10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2〕11号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636次会议通过) 目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
202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2〕11号,以下简称《新民诉法解释》),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新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该修正自 2022 年 4 月 10 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一,管辖 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 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