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案由暂行规定》),就人民法院在行政立案、审判及执行工作中进一步规范行政案件案由作出相关规定,并就准确适用《案由暂行规定》下发通知。行政案件案由是行政案件名称的核心组成部分,起到明确被诉对象、区分案件性质、提示法律适用、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
印发《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已于2020年12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0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已于2020年12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0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法发〔2004〕2号,以下简称2004年案由通知)同时废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印发给...
13.行政拘留 14.不得申请行政许可 15.责令限期拆除 (二)行政强制措施 16.限制人身自由 17.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18.扣押财物 19.冻结存款、汇款 20.冻结资金、证券 21.强制隔离戒毒 22.留置 23.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三)行政强制执行 24.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5.划拨存款、汇款 26.拍卖查封、扣押的场所、设...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案由暂行规定》),就人民法院在行政立案、审判及执行工作中进一步规范行政案件案由作出相关规定,并就准确适用《案由暂行规定》下发通知。 行…
印发《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已于2020年12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0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法发〔2020〕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已于2020年12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0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法发〔2004〕2号,以下简称2004年案由通知)同时废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印发给...
为规范人民法院行政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行政案件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对行政案件案由规定如下: 一级案由 行政行为 二级、三级案由 (一)行政处罚 1.警告 2.通报批评 ...
2020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案由暂行规定》),并就准确适用《案由暂行规定》下发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法发〔2004〕2号,以下简称《案由通知》)同时废止。 统一意义? 一、行政案件案由规范的统一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