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醒目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对该格式条款及时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9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文件全文 编辑 语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9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文件全文 编辑 语音 最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9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为了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9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法释〔2009〕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现行有效 文号: 法释(2009)5 号 为了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 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 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 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
为了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 对于交易习惯,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第八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违...
为了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为了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