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请求确认重婚的婚姻无效,提起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及4个典型案例,回应了当下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裁判依据。据悉,《解释(二)》共23条,自202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已于2024年11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1月15日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
受胁迫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不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二十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所规定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是指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确认婚姻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于2020年12月29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 。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颁布时间 ...
引言202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是继2020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后,对婚姻家庭领域司法实践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其针对当前婚姻家庭纠纷中的财产分割、子女...
为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一法律适用,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本院结合审判实践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民法典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清理涉婚姻家庭司法解释,并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随后即开展《解释(二)》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我们广泛征求了立法机关、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各方对解释内容基本达成共识。为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解释(二)》第8条规定了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出资的认定规则,该条分为两款,分别对应两种情形: 第一款:针对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进行了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