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这个司法解释以第十届全囯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
以下是具体认定标准: 1️⃣ 故意欺诈的定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9条,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事实的存在,且这些事实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那么这些事实应当被认定存在。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
-, 视频播放量 23、弹幕量 0、点赞数 1、投硬币枚数 0、收藏人数 0、转发人数 0, 视频作者 ily满天星ily, 作者简介 上海律师一枚擅长领域:公司案件|劳动仲裁|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咨询与合作请加dingdashun40,相关视频:丁大状普法园地|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执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 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一条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潘某与许某1、山西瑞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终于在千呼万唤中颁布施行。这部新的司法解释对管辖部分有较大变化,针对新类型纠纷和实践中对已有规定有争议的情形做了明确;针对有的法律概念做了全新的解释,例如新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对于“合同履行地”的重新定义。 新民诉法解释第十八...
第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条的规定,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 适用特别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
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终于在千呼万唤中颁布施行。这部新的司法解释对管辖部分有较大变化,针对新类型纠纷和实践中对已有规定有争议的情形做了明确;针对有的法律概念做了全新的解释,例如新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对于“合同履行地”的重新定义。
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以下简称《92年意见》)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第18-22条合并为一条,是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 四条合同履行地的解释。 【条文理解】 合同履行地点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92年意见》关于合同履行地的问题在第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