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虽然增加,但增加的危险属于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保险合同承保范围的,不构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B.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即使增加的危险属于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预见或者应当预见...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2018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8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1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7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
第一条保险标的已交付受让人,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承担保险标的毁损灭失风险的受让人,依照保险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主张行使被保险人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条保险人已向投保人履行了保险法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标的受让人以保险标的转让后保险人未向其提示或者明确说明为由,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于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该版司法解释着重解决保险法保险合同章人身保险部分在适用中存在的争议,以防范道德风险。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施行时间 2015年12月1日...
法释〔2015〕2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5年9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征求意见稿)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已于2018年5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1日 法释〔2018〕1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2009〕12号)(2009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9年9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