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意见》五(一)中“本指导意见规范上列二十三种犯罪判处的案件”相比2017年的规定,删去了“”,意在表明对于拘役的宣告刑,不需按照《意见》二(一)规定的量刑步骤确定。法发〔2021〕21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共同制定实施细则。 (三)本指导意见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3月9日《关于实施修订后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17〕7号)同时废止。 抄送: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法发〔2021〕21号 规范量刑活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一)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共同制定实施细则。 (三)本指导意见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3月9日《关于实施修订后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17〕7号)同时废止。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共同制定实施细则。 (三)本指导意见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3月9日《关于实施修订后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17〕7号)同时废止。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共同制定实施细则。 (三)本指导意见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3月9日《关于实施修订后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17〕7号)同时废止。
【文号】法发〔2021〕21号 【施行日期】2021.07.01 【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量刑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法发〔202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
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法发〔2021〕21号,2021年 为进⼀步规范量刑活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量刑的指导原则 (⼀)...
现将《量刑指导意见》印发你们,并从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检察院全面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和量刑建议工作。量刑规范化改革和量刑建议改革对规范刑罚裁量权,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廉洁发挥了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实施《量刑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