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等,这些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施行,又产生诸多新的执行文书不统一、不规范...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执行文书样式(试行) 说明 长期以来,执行文书的不统一、不规范,不仅给各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带来了负面影响,也影响了社会对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的认知,执行文书的真实性、严肃性、权威性遭受质疑,成为执行行为不规范的原因之一。过去,最高人民法院曾根据《民事诉讼法》拟订过部分民事执行...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l04条、《最高人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6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发出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的执行通知后,对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冻结存款的强制执行措施时使用。
本样式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8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有关单位或公民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在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或通知书后,协同被执行人转移财物或票证,责令其限期追回又未能追回的,裁定其承担赔偿责任时使用。 118.追究擅自支付股息...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本院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7条、第58条、第59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
一、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7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后,有关单位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人民法院责令其限期追回时使用。 二、本样式一式二份,拟稿存入执行卷宗,并由执行员、书记员签字,正式函件交协助单位收执。 51.责令责任人...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l04条、《最高人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6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
编排本样式体例基于两个思路:一是贯彻“执行实施与执行审查分离”的改革精神,体现立、审、执分开的原则,将文书样式分为三个部分,即“第一部分执行综合类文书样式”、“第二部分执行实施类文书样式”、“第三部分执行审查类文书样式”;二是在每一部分文书样式的归类上,以案件类型和程序措施的大致顺序作为划分标准,使...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时,而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裁定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