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名称前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但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除外。涉外裁判文书,法院名称前一般应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案件当事人中如果没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地方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标题中的法院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6月28日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为指导全国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确保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提高文书质量,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素 文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 正文包括首部、事实、理由、裁...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名称前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但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除外。 涉外裁判文书,法院名称前一般应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案件当事人中如果没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地方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标题中的法院名...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名称前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但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除外。 涉外裁判文书,法院名称前一般应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案件当事人中如果没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地方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标题中的法院名...
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提高民事诉讼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民事诉讼文书样式》。该两份文件已于2016年2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9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6月28日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06月28日发布,自2016年08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实施日期 2016年08月01日 法规类别 民事判决裁定与法律文书
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提高民事诉讼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该两份文件已于2016年2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9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提高民事诉讼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该两份文件已于2016年2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9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提高民事诉讼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该两份文件已于2016年2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9次会议通过,现予...
2016年2月22日,周强院长主持最高人民法院第1679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并责成小组办公室根据委员的意见,对若干具体的技术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后发布实施。 二、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背景和主要内容 适应我国民事审判新形势新任务,总结全国四级法院裁判文书有益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