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并未失效,其核心内容和精神依然适用于当前的法律实践。这一规定不仅保障了经济纠纷案件的公正审理,也为打击经济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持,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若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附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1998年4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十二、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1.将引言修改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对审理经...
第一条 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因不同的法律事实,分别涉及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嫌疑的,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罪嫌疑案件应当分开审理。 00:13 2 第三条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该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将取得的财物部分或全部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外,该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全文。谢谢啦! 1第一条 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因不同的法律事实,分别涉及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嫌疑的,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罪嫌疑案件应当分开审理。2第二条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收藏 分享 下载 举报 用客户端打开
经济犯罪嫌疑案件应当分开审理第二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 员以为单位骗取财物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对外签订经济合 ,, 同骗取的财物被该单位占有使用或处分构成犯罪的除依 ,+, 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责令该单位返还骗取的财物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 行为人以所在单位名义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外,其所在单位也应对给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中国远大集团...
公司前期已向龙昕全体股东以及负有业绩补偿责任的相关股东分别提起诉讼进行追偿,当时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第一条 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因不同的法律事实,分别涉及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嫌疑的,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罪嫌疑案件应当分开审理。 第二条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为单位骗取财物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骗取的财物被该单位占有、使用或处分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