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通知 (1983年4月26日) 近几年来,一些地方不断发生违法犯罪分子非法为育龄妇女摘除节育环,骗取钱财,侮辱、奸污妇女、损害妇女身体健康,破坏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严重危害。有的地方提出,《刑法》对非法摘除节育环造成恶果的,没有明确规定刑罚,司法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六机关规定颁发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效力 司法解释 颁发时间 1998-1-19 失效...
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2.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地”,包括犯罪的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 3.具有下列情形...
检察院对于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涉税案件的立案侦查违反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l条规定,……对于涉税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再受理。根据上述规定题中检察...
发文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文日期1983年04月26日时效性现行有效施行日期1983年04月26日效力级别部门规∵∵∵
五、 对准予行使选举权利的被羁押的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经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羁押、监禁的机关共同决定,可以在原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也可以在劳改场所参加选举;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也可以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劳教工作干警适用刑法关于司法工作人员规定的通知》在1986.07.10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颁布。...
1月15日上午,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陈晓光率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到最高人民法院走访调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与调研组进行座谈。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强卫,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等参加调研座谈。 周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安机关犯罪嫌疑国家安全取保候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被告人被害人最高人民法院一,管辖 1,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的分工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6月11日(法政[2003]85号)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 宪法、 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期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对于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其任职期限不受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的限制,因此,不需要在各级人大换届后重新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