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规定,加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沟通,共同研究解决民事诉讼检察监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于近期召开座谈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在一些重要方面形成共识。现纪要如...
为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规定,加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沟通,共同研究解决民事诉讼检察监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于近期召开座谈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在一些重要方面形成共识。现纪要如...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解放军军事法院审判监督庭、军事检察院民事检察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审判监督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 现将《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关于办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
为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规定,加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沟通,共同研究解决民事诉讼检察监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于近期召开座谈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在一些重要方面形成共识。现纪要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了再审检察建议,这一规定有利于完善法律监督方式、强化同级监督制约,加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审判监督方面的协作配合,有助于人民法院发现和纠正错误,应给予高度重视。 落实再审检察建议制度的关键在于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采纳正确的再审检察建议,因此,人民检察院应当仅就能够通过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1年4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1年4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为规范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发布的文件。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布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二○一一...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 行政检察厅 《关于办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为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规定,加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
为规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收到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后,应在一个月立案。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一)不属于本院管辖的; (二)按照抗诉书提供的住址无法向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