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财政部 颁布时间 1965.12.01 实施时间 1965.12.01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财政厅(局):1962年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的规定》下达后,...
检察院、公安机关直接处理(如免予起诉、释放、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和作其他处理)的案件的赃款赃物,经检察长、公安局长批准,由检察院、公安机关做出书面裁决,予以没收。 二、处理 (一)凡是依法没收的赃款(包括有价证券)赃物,由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别开出清单,送交财政部门负责处理,并由财政部门写给收据,存入...
(一)凡是依法没收的赃款(包括有价证券)赃物,由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别开出清单,送交财政部门负责处理,并由财政部门写给收据,存入案卷备查。 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一律不得拍卖赃物。对财政部门处理的赃物,法院、检察、公安干部不准事先选购。 (二)对贪污犯贪污的公共财物的处理,应该按照1964年1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财政部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老吕说法律 2023-03-28 · TA获得超过146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9万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5.1万 我也去答题访问个人页 展开全部 0 2022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2022最新劳动法年假规定,工作时间新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 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965年12月1日(65)法研字第40号, (65)高检法13号,(65)公发(审)691号, (65)财预吴168号)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财政厅(局): 一九六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院,公安、财政厅(局): 1962年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的规定》下达后,各地在贯彻执行上都很认真,对改进赃款赃物的没收和处理工作,起了很大作用。但在具体执行中还遇到了不少问题。为此,根据各地对原规定提出的修改补充意见和“四清”运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