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
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院校类别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
《海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是由海口、三亚市财政局、教育局发布于二○○七年九月二十日的实施细则。中文名 海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文号 琼财教[2007]1285号 发布时间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发布单位 海口、三亚市财政局、教育局...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海南省制定了《海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旨在为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
第十二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十三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海口、三亚市财政局、教育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