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易松春具有前科、如实供述的处罚和量刑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易松春拘役二个月至四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易松春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本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易松春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
获得函授本科文凭后我并没有停止学习先后参加了普通话培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各级初中政治骨干教师培训湖南省初中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湖南省首批教师培训师培训等获得了普通话二乙证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优秀等第证书等 A434易松春:学习,让我人生更辉煌 我是一名农村初级中学政治教师。1984年湖南三师毕业参加...
易松春是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第二中学教师,2008年被评为湖南省中小学特级教师,2016年因其主导的“优质空间课堂”建设项目获评省级示范空间,并成为湖南省首批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他长期致力于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2024年在珠晖区中考复习研讨会上解读命题趋势并提出备考建议,同年参与衡阳市2024年义务教育新课标新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