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新型储能容量补偿 2023年5月,我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配套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区建成并网的独立储能电站实施容量补偿,2025年底前,补偿标准按放电量计算,2023年暂定0.2元/千瓦时,2024年起逐年递减20%(即2024年补偿标准0.16元/千瓦...
近日,新疆发改委正式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配套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了针对新型储能的补贴政策:独立储能容量电价补偿按照放电量实施0.2元/千瓦时的容量补偿,2024年起逐年递减20%直至2025年;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按照充电电量予以0.55元/千瓦时的补偿,放电时按照0.25元/千瓦时补偿( 获得放电补偿时不...
集中式扶贫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暂不参与新疆电力市场。 2.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通过向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提交参与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申请按季度进入市场。电力用户新增用户营销户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通过新疆电力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提交新增申请,新增...
5月16日,新疆发改委印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配套政策的通知》。 文件指出,完善新型储能市场价格机制。 鼓励储能以独立身份参与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或现货交易。独立储能电站可自主选择参与电能量(中长期交易、现货)、辅助服务等市场,也可部分容量分别参与上述市场交易。新能源配建储能...
1、据储能与电力网站消息,新疆正在制定“新型储能有序发展配套政策”,涉及新能源储能协同、独立储能市场价格机制、共享租赁制度、容量电价补偿等。 2、容量租赁方面,新能源可以租赁形式配储,预计23年政府制定租赁参考价300元/KWh·年,且租赁合同10年及以上。
在市场机制方面,2023年开始,新疆连续出台多个政策,为独能电站建立盈利模式创造条件。例如:《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配套政策的通知》、《新疆电力市场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暂行)》等。
7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上报2023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新疆发改委已经根据电力顶峰需求测算出2023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规模。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提出了独立新型储能推荐布局,供各地参考。各地、州、市根据本次下发建设规模,制定本地区2023年独立新型储能建...
国家发改委公布最新《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7月1日施行! 终于、经过了3年的准备工作,中国电力市场新的《规则》来了! 5月14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最新《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新规将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本次新规对新型储能、虚拟电厂、 - 欧乐光储充News于20240517
一、关于新型储能容量补偿 2023年5月,我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配套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区建成并网的独立储能电站实施容量补偿,2025年底前,补偿标准按放电量计算,2023年暂定0.2元/千瓦时,2024年起逐年递减20%(即2024年补偿标准0.16元/千瓦时,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