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发改委正式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配套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了针对新型储能的补贴政策:独立储能容量电价补偿按照放电量实施0.2元/千瓦时的容量补偿,2024年起逐年递减20%直至2025年;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按照充电电量予以0.55元/千瓦时的补偿,放电时按照0.25元/千瓦时补偿( 获得放...
一、关于新型储能容量补偿 2023年5月,我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配套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区建成并网的独立储能电站实施容量补偿,2025年底前,补偿标准按放电量计算,2023年暂定0.2元/千瓦时,2024年起逐年递减20%(即2024年补偿标准0.16元/千瓦...
一、关于新型储能容量补偿 2023年5月,我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配套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区建成并网的独立储能电站实施容量补偿,2025年底前,补偿标准按放电量计算,2023年暂定0.2元/千瓦时,2024年起逐年递减20%(即2024年补偿标准0.16元/千瓦时,2025年...
鼓励自治区储能装备制造企业投资建设储能项目。鼓励自治区储能装备制造企业积极研究在疆建设储能项目,条件成熟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全疆范围内配套落实试点项目,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依法依规予以备案。鼓励自治区储能装备制造企业积极研究在疆开展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并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优先纳入储能规划。《新疆关于...
5月19日,新疆发改委正式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配套政策的通知》。 《通知》中,针对新型储能的补贴政策包括: 独立储能容量电价补偿按照放电量实施0.2元/千瓦时的容量补偿,2024年起逐年递减20%直至2025年。 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在全网弃风弃光时段接受调度充电,对充电电量予以0.55元/千瓦时的补偿,放...
1、政策概况及主要政策分析 根据历年新疆储能政策统计发现,2022年之前新疆出台储能相关政策较少,2023年出台政策最多,共19条;2022年共出台7条政策。和储能相关度较大且较为重要的几个政策分别为: 2020年6月出台的《新疆电网发电侧储能管理暂行规则》,该政策对根据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进入充电状态的电储能设施所充电的电量...
5月16日,新疆发改委印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配套政策的通知》。 文件指出,完善新型储能市场价格机制。 鼓励储能以独立身份参与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或现货交易。独立储能电站可自主选择参与电能量(中长期交易、现货)、辅助服务等市场,也可部分容量分别参与上述市场交易。新能源配建储能...
充分发挥新疆能源战略优势,推动储能产业发展,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能减排科学研究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能减排专家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节能减排专家委员会等单位组织举办的“第十五届低碳经济新疆储能产业论坛暨2024新疆国际储能展览会”定于2024年10月11日至13日在乌鲁木齐市新疆...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26日,新疆发改委印发了《新疆电网发电侧储能管理暂行规则》,对根据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进入充电状态的电储能设施所充电的电量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0.55元/千瓦时。这一政策的发布,对储能,尤其是光伏等新能源场站储能来说,为解决光伏电站弃光逐渐减少后,储能如何长期获得收益的关键问题,提供了一...
1、据储能与电力网站消息,新疆正在制定“新型储能有序发展配套政策”,涉及新能源储能协同、独立储能市场价格机制、共享租赁制度、容量电价补偿等。 2、容量租赁方面,新能源可以租赁形式配储,预计23年政府制定租赁参考价300元/KWh·年,且租赁合同10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