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明确提出:“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更多是财务方面的规定,其中使用方面的规定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了解的。结合新办法内容对比和网络上的培训资料,为集团(仅含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机械制造三方面…
石油、天然气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每吨原油20元,每千立方米原气7.5元;地下储气库企业按照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1.5%提取;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建、海油工程等企业按照项目或工程总费用的1.7%提取。 2 扩大了安全费用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新《办法》对"煤炭生产企业,非煤矿山开采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冶金企业,机械制造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电力生产与供应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等"10多个领域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
学习2022年新版 p ' 企业安全生严费用提取\J 。 收藏 分享 下载 举报 用客户端打开
新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或调整了适用行业范围;扩大了安全费用使用范围;调高了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优化了安全费用监督管理机制。为便于相关行业企业和有关部门准确理解和把握《办法》,更好地发挥《办法》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作用,2023年12月27日,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对《办法》条款的...
【解读】本条是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明确提出:“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为保障企业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