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在保障教育公平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改进和强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设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针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同时,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
4、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
4、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