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设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以下分别简称“试验区”、“合作区”),是支持边境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举措,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及11部门印发的“十四五”时期试验区、合作区工作方案等要求,经商外交...
申报设立试验区的边境县应在旅游资源禀赋、旅游业发展、口岸出入境旅游规模、跨境旅游交流合作等方面,以及口岸通关安全、口岸公共卫生安全、边境防控设施建设、综合配套保障等方面具备必要的条件,且毗邻国边境未开设赌场。 申报设立合作区的边境县除应具备与设立试验区相同的基本条件外,还应与毗邻国边境地区有一定的合作基...
申报设立试验区的边境县应在旅游资源禀赋、旅游业发展、口岸出入境旅游规模、跨境旅游交流合作等方面,以及口岸通关安全、口岸公共卫生安全、边境防控设施建设、综合配套保障等方面具备必要的条件,且毗邻国边境未开设赌场。 申报设立合作区的边境县除应具备与设立试验区相同的基本条件外,还应与毗邻国边境地区有一定的合作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探索建设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以下分别简称“试验区”、“合作区”),是支持边境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举措,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根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