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工作。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
近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制定并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全国农村学生营养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办法》共9章45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实施范围。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将营养改善...
第四条 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工作。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简称全国农村学生营养办,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营养...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各实施学校及时、准确填报受益学生、补助标准、就餐天数、供餐情况等信息,加强受益学生实名制管理,严防套取、冒领膳食补助资金。各级教育部门应加强数据信息审核,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持续提升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不断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公平,现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和学校。国家计划地区为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不含县城);地方计划地区为原其他...
第三条 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政府起主导作用。 第四条 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工作。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
第三条 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政府起主导作用。 第四条 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工作。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
第四条 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工作。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
第二十七条 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和学校的营养健康监测,开展有针对性的膳食指导和营养宣传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原则上均应纳入常规监测范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需要,选择部分市县和学校,定期开展重点监测。常规监测县和重点监测县应按要求准确及时收集监测信息,按期开展监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