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教体艺厅[200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由我部组织制订的《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已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标准编...
该标准是根据我国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而制定的,是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体育器材配备和场地建设的规范性文件。现就贯彻执行该标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教体艺厅〔2005〕7号 发布时间2005-11-03 政策类型政策文件 发文主题中小学国家标准 展开全部内容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相似政策 抱歉,暂无相关结果。 政策解读 抱歉,暂无相关结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是为贯彻执行《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有关问题印发的通知。由教育部于2005年11月3日印发,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 基本信息 中文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