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自《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公布施行以来,在国家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方针的指引下,中外合作办学正在逐步走上规范发展的轨道.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稳步健康发展,针对当前中外合作办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
引言2006年2月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教外综[2006]5号)文件,该文件指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同时实施中国高等学历教育和... 无 - 《陕西教育:行政版》 被引量: 0发表: 2006年 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
教外综[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一、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教育是以培养人才为根本目标的崇高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教育服务不是货物贸易,也不同于一般的服务贸易。要正确把握中外合作办学的宗旨和性质。坚决制止以中外合作办学的名义实行乱收费、高收费的行为,防止教育产业化的倾向。
(教外综[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自《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公布施行以来,在国家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方针的指引下,中外合作办学正在逐步走上规范发展的轨道。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稳步健康发展,针对当前中外合作办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
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EB/OL].http://www, moe. edu. 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 moe/moe_174/201006/89021, html,2006-2-7/2012-3-20.⑧国家教育委员会教外综[2006]5 号,《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2006 年 2 月 7 日....
教外综[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一、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教育是以培养人才为根本目标的崇高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教育服务不是货物贸易,也不同于一般的服务贸易。要正确把握中外合作办学的宗旨和性质。坚决制止以中外合作办学的名义实行乱收费、高收费的行为,防止教育产业化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