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制於去年6/30上路,擴大違規記點及檢舉項目,包含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或是並排違停都開罰並記點,1年內若記12點吊照2個月、2年內扣照2次再違規記點吊銷駕照,引發計程車及貨車等職業駕駛反彈。 因此,行政院於今日已討論並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主要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