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同时,应积极配合政府采购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工作。 综上所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小微企业报价的相关规定体现了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优势,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这一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该条款明确指出,政府采购应当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并且不得在上述方面对中小企业...
财库〔2020〕46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
旨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今年起正式实施。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曾对46号文中的政策扶持范围、价格评审优惠、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确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现对各方面普遍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 链接:重磅!财政部: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近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出台 一、关于政策扶持范围...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现对各方面普遍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政策扶持范围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货物采购包,大中型企业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是否可以享受6%-10%的报价扣除?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库〔2020〕46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