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A正确
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并于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
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中关于联合体和分包的规定中的“小微企业”应当满足《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当为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和承接的服务的合同份额。 五、关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确定 1.《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采购文件应当明确...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库〔2020〕46号 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据了解,这是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该办法共25条,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
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同时废止。
旨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今年起正式实施。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曾对46号文中的政策扶持范围、价格评审优惠、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确定...